昨日(6月24日)為臺中市議會第三屆第一次定期會的最後一天,好民成員們前往旁聽、觀察。10點為表訂開會時間,當時出席人數僅19人,議會仍如往常自動延後一小時,約11點03分才敲槌開議,進行40分鐘後即散會。
延續上週五(6月21日)「議長未指示進行三讀程序即散會」的烏龍,昨日將二讀階段的市府提案、議員提案、議長交易案,宣讀三讀;較受矚目的《108年度臺中市總預算第一次追加減預算案》,維持決議通過刪除8千萬元,包括BRT工程仲裁賠償金約4560萬元、市府自行調整額近3439萬元。
人民請願歷程另寫新頁
其中,議長交議案討論由人民請願的「針對火力發電廠未依《臺中市公私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於四年內減少40%生煤使用量,建請議會召開聽證會釐清法令疑義」案由,二讀決議為「由市府召開聽證會釐清疑義」。
昨日三讀此案時,由李中議員提出:「市府無權辦理聽證會,且已有公權力直接監督火力發電廠,因此辦理公聽會即可」,後由黃守達議員補充:「行政機關可開聽證會,桃園航空城聽證會即為一案例,建議保留決議原文字」,江肇國議員亦補充:「進行會議紀錄確認,不宜將聽證會改變為公聽會」,法制局長李善植則說明:「行政機關可召開公聽會及聽證會,公聽會廣納參與者意見,而聽證會結論具有一定效力,由主管機關裁量程序的採用」。
最後依原決議通過三讀,雖沒有依請願人所期待:由「臺中市議會」召開聽證會,但已一反議會「逕轉市府」的慣性作風,讓市民請願的途徑稍加幾分運作力道。
質詢的實質效益
提案三讀後,幾位議員於臨時動議時間,提出對市政及議事程序的質詢,也皆由議長一如往常迅速地宣布「請市府研議辦理」。
其中,李榮鴻議員建議應恢復辦理大甲地區的跨年晚會,羅廷瑋議員針對太平地區網友討伐保母案,提出市府應補足社會安全網及社工人力,及警察(局)對於非理性抗爭應強制驅離等點評,是議場中常出現「爭取區級資源」及「蜻蜓點水式」的發言類型。若能分別從盤點全市跨年晚會資源分配,及社工人力不足的根本原因思考,較可補足質詢時的論述脈絡。(延伸閱讀:社會安全網 對社福是助力還是阻力)
李麗華議員針對議員聯合轟市長失格一事(6月14日),認為將市長逐出議場極為不妥,提出「民進黨議員未來不可擔任議場主席」的訴求,並自行喊出「有無覆議?」的主席使用語句。議員聯合請市長離開議場,確有其無法構成質詢問答的疑慮,然而李麗華議員的發言,則明顯不符議事規則。
文化重視度與程序瑕疵
陳淑華議員提問,惠來遺址公園竟可出借予政治選舉辦理造勢活動,甚至連場地費用及保證金都沒有收取。市長避開指定回答後,由文化局長張大春回應,主辦單位以「庶民公益園遊會」名義,向文資處申請場地使用,承辦人未參加過此類(選舉造勢)活動,單就公益活動進行核准,理所當然。
因高雄市長韓國瑜至台中造勢,造成惠來遺址公園遺留垃圾和排泄物,顯見活動主辦單位及臺中市政府對文化資產保存的不重視程度!遺址公園非一般公園,應維護園內遺址及硬體設備的完整性,避免不可逆的破壞之外,也應排除非文化推廣活動在該場域進行。
對於惠來遺址公園的活動用途、乘載人數、維護罰則、使用費及保證金,臺中市文化資產處皆沒有相關條文可依循,無場地借用辦法卻能憑空借出,是為嚴重的程序瑕疵,應儘速訂定出相關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