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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本該是無價的公共資源,呼吸更是基本人權,但日益嚴重的空污,反而讓乾淨的空氣變成理所當然的有價商品,剝奪呼吸的權力,也剝奪一切生活和生存的自由。呼籲政府從善如流,制定可行的緊急應變辦法,嚴謹標示大污染源之管制措施,重視呼吸乾淨空氣的基本生存權。
Read More2017年10月份於在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中辦公室,協同舉辦李明哲事件巡迴講師培訓。由台灣人權促進會邱伊翎秘書長談李明哲事件大事記、牛津大學法學博士候選人宋承恩談管轄權問題、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執行長黃怡碧談聯合國特別人權機制、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蕭逸民律師探討境外NGO法及顛覆國家政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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