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議會於3/6-3/15召開第三屆第一次臨時會,由市政府就老人福利政策、空汙防制、花博營運、捷運工程進度等議題政策進行專案報告。本會「議會與市政研究小組」分別就該次臺中市政府各局處之專案報告進行研讀,並提出拙見。
專案報告項目:臺中市青年事務審議會運作專案報告
主責單位: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專案報告重點摘要:
一、 前言:台中市於105年開辦青年事務審議會(下稱青審會),提供青年關 心市政的建言平台。然自實行以來,青審會以「仿議會」模式辦理,名稱雖有「審議」二字,但僅有對市政提案建議權,並無對市政(包含預算及法案)「審議」的權力,且設置在政府機構下進行類似立法機關的運作,亦有逾越立法機關權限疑義。另,外界對其「青年參與數過低、民意基礎薄弱、 選拔機制代表性不足」等有所疑慮,故將輔導青審會轉型為政府體制內的青年平台,且在轉型期特別成立青年諮詢委員會,作為未來市府建置青年專責單位的重要籌備角色。
二、 青審會運作概況:原青年代表依青審會設置要點遴選出15歲至35歲,居住臺中市或於臺中市就學之青年,總計遴選 63 人。經查每屆青年代表具學生身分者的比例皆超過六成。歷屆共提出了313個提案,其中4.15%為創新提案,其餘為市府原已執行之政策。
三、 青審會現存的問題:
(一)青年代表不易招募與遴選。
(二)評選過程遭質疑:青審會採自我推薦、學校推派及民意票選等方式產出,其中自我推薦及學校推派由本府組成評選小組進行評選,常遭青年代表質疑公平性,民意票選也讓人質疑有灌票之嫌。
(三)市政參訪、培力等活動,參與人數皆不高。
(四)「青年代表書面詢問單」,雖提供給青年代表與各局處索取資料或詢問問題的管道,但與市府提供之建言管道重複。
(五)青審會未能發揮審議式民主提供市政建言:青年代表們來自於高中生、大學生、碩士生及社會人士等,因為彼此時間較難配合,缺乏意見交換,故於大會中不易達成共識,對於決議內容不盡認同。
(六)部分青年代表期望調整青審會辦理模式。
(七)增加各機關負擔,浪費人力與資源。
(八)未編列預算,須另覓財源,排擠教育資源。
四、 轉型方向:
(一)成立諮詢委員會及專責單位:委員會成員將增加為80 至 100 人,並優先邀請第3屆青年代表參與。
(二)協助青年就業:體驗職場、就業金安薪等方案。
(三)輔導青年創業:透過地方產業創新研發推動計畫、圓夢平臺、青創貸款、創櫃板登錄輔導等方式,輔導年輕創業者提高創業成功機率。
(四)落實校園自治:專家學者組成專案小組,輔導學校落實學生自治團體功能。
專案報告簡要評析:
市府提出種種青審會的不足處,包含沒有實質權力、書面質詢功能和其他管道重複、預算不足等狀況,究竟是青年代表的問題,亦或是主責單位制度規劃不善的問題?政府提出「青年諮詢委員會」想解決上述青審會問題,然而事實卻是:
一、 代表性更不足:
青諮會委員規劃由各區公所、政府單位、產業界推薦,卻無公開遴選機制,難道不是更缺乏公平性、更黑箱、更無代表性?
二、 花費更多:
報告指出青審會浪費政府人力與資源,排擠教育資源,然轉型計畫卻規劃廣發就業交通補助金、安定金、獎勵金等,卻未說明財源從何而來?是否有排擠其他資源問題?就連青諮會的代表人數都多於青審會20至40人,若說青審會浪費財力與資源,青諮會及轉型的其他計畫想必花費更多。
三、 政策更重複:
報告中指出青審會代表並未提出新提案,然根據台中市政府公告之市政新聞中曾提及「前兩屆青年代表建議多樣化,橫跨交通、建設、社福等領域,逾7成獲市府參採」。另,此報告提出的轉型計畫中「青創貸款」、「幫缺工找人才校園巡迴列車」類似就業博覽會之活動,亦早已行之有年,毫無新意。
四、 自相矛盾:
教育局指出青審會學生比例過高,卻又在報告中提出增進校園自治,欲進行學生培力公共事務培力的規劃。試問:若學生培力是重要的,那青審會委員逾半具學生身分不也是合理之事?如果不重要,為何又額外要列點培力學生?計畫堪稱互相矛盾。
五、 目標不清:
青諮會目標為強化青年公共參與,然而洋洋灑灑關於創業與就業的政策與公共參與何干?若青年沒有公開遴選參與青審會的機制,又如何能強化公共參與?
參考資料:
1.年輕世代想法融入市政 中市第3屆青年議會遴選開跑
2.人去政息? 台中青審會「轉型」
3.初聲/第三屆青審會議長 林楷庭專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