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議會於3/6-3/15召開第三屆第一次臨時會,由市政府就老人福利政策、空汙防制、花博營運、捷運工程進度等議題政策進行專案報告。本會「議會與市政研究小組」分別就該次臺中市政府各局處之專案報告進行研讀,並提出拙見。
專案報告項目:2019 中臺灣元宵燈會活動檢討專案報告
主責單位:臺中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專案報告重點摘要:
一、主燈區概述
15 座具有融入臺中特色的傳統 4 米花燈之外, 5 座 6 米以上的大型充氣發光的創意皮克燈,以及 12 座花博石虎家族主題燈。另有友好城市日本青森縣平川市贈送本市的大型睡魔花燈。
二、針對小提燈發放,本年度燈會雖原未編列相關小提燈製作經費,觀光旅遊局仍撙節預算支出,製作 15 萬盞的小提燈,供民眾領取。
(上圖擷取自2019 中臺灣元宵燈會活動檢討專案報告)
三、預算編列、參觀人次、經濟效益
(上表擷取自2019 中臺灣元宵燈會活動檢討專案報告)
專案報告簡要評析:
一、小提燈預算怎麼來的?
觀光旅遊局自承,沒有編列預算製作小提燈,那製作小提燈的錢從何而來?是預備金,還是挪用其他項目預算?是否有排擠到其他真正需要用到錢的地方?另外,提燈的採購辦法與時程,在觀旅局此份專案報告中皆未清楚述明。
二、預算編列細目及參觀人次、效益分析
預算用在哪些項目,應該是活動檢討專案報告的重點,但於此份報告中,觀旅局只說明今年花費總額為2600萬,卻未清楚交代費用使用在哪些項目,如此,市議員該如何為市民權益把關,監督預算是否花在刀口上?另外,針對參觀人次與經濟效益的評量,在專案報告中並沒有說明是如何計算出來的,讓人如何相信其真實性?
三、負面新聞當成政績宣傳?
(上表擷取自2019 中臺灣元宵燈會活動檢討專案報告)
觀光旅遊局相當自豪的做出2018、2019年燈會的媒體露出比較表,意在顯示市府的行銷能力,但實際一查,2019年台中燈會於新聞媒體大篇幅的露出乃是「燈會入口的白色燈籠如同辦喪事」此類負評,難道這樣的負面報導就是盧市長自豪的行銷能力嗎?
報導標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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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2020年盧市府是否有能力舉辦全國性燈會?
對比今年相當成功的屏東燈會,台中市政府明年將接手舉辦台灣燈會的重責大任,但從「2019 中臺灣元宵燈會活動檢討專案報告」看來,台中市政府場面話講得很好聽,但經費如何使用、用在何處都交代得不清不楚,使人嚴重懷疑盧市府是否具備舉辦全國性燈會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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