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全面罷免)
由國民黨籍黃馨慧、李中議員提案,台中市議會法規委員會在 8 月 1 日與8 月 13 日召開了兩場《性別平等教育管理自治條例草案》聽證會。光是受邀列席發言名單沒有學生,教育現場最直接的利害關係人。再到聽證會主席黃馨慧,自己本身是提案人,球員兼裁判;甚至在參與民眾提出必須開放直播與錄影的要求時,因為找不出法條禁止民眾錄影,而強硬中斷聽證會,導致流會。種種缺失,顯示主辦方缺乏法治素養、拒絕公民參政,也罔顧遠道而來參加聽證會,不管是受邀發言的專家學者或登記旁聽眾人的權益。
因此這場記者會由主辦團體撐出一個空間,要讓教育的主體—學生,有機會表達意見,請大家好好聽我們的孩子怎麼說,孩子對性別平等教育及公民參與的理解是什麼!另外公民團體、親子共學團、歐巴桑聯盟及法律專業的媒體工作者,也一起現身。「全面罷免」黃鈞瑤,除了完整還原 8/13 當天現場聽證會主席已帶頭違憲之情形;並由資深媒體工作者,同時也長期在做議會觀察、議會改革工作的「好民文化行動協會」理事長楊宗澧從法治面來論述:一個「正常的」聽證會該完備的程序。一個適任的聽證會主席,該怎麼開會,讓聽證會順利且公正、公開的進行。
歐巴桑聯盟的北區歐巴桑,日前實際跑一趟議會,想要借閱黃馨慧主席口中,「你們都能去借的聽證會錄影檔」,卻遭兩個單位互踢皮球、最後依然得到一個「市民就是看不到錄影檔、只能看議會記錄!但不知道議會記錄何時完成?」的真實狀況。
一場攸關民眾及學生權益的「公開聽證會」,究竟民眾要參與理解有多困難呢?歐巴桑詢問了中原大學財經法律學系許偉群副教授,副教授指出「聽證辦法」本身正是由政治主張演變為法律規定的一個初步進展。聽證程序本身就是公開程序,任何人參與這個程序、在程序中發表意見,都是公開行為,沒有「合理的隱私期待可言」,應把公開原則主張到最大。另,主張所謂公益限制必須是例外,而且要有具體的公益損害才能成為法定例外(例如有具體受害人時)。但公益原則不能濫用,否則無異於把例外當原則。因此,公開聽證程序的進行本身,例如什麼人在這個場合說什麼話,這種資訊是公開資訊,沒有個資可言,每個發言人應對自己的言論負責。因此:「市民有權要求議會不但錄影更應該直播,並強力要求再開一場合乎公開原則,且提案人不應再身兼主持,應由第三方公正單位擔任主持的聽證會」。不只一場,而是未來每一場都應如此!議事透明、黑箱不再!
最後,本次記者會事先邀請了每位法規委員會的議員蒞臨現場接受陳情,當天亦有同屬法規委員會的幾位現任議員,將會到記者會接下我們的共同陳情書。敬邀媒體採訪。
時間:8 月 16 日(四)早上 10:00
地點:台中市議會一樓
記者會預計發言名單:高中學生、文華高中學生、台中一中學權會長、全面罷免協會 黃鈞瑤、好民文化行動協會理事長 楊宗澧、歐巴桑聯盟 何語蓉/薜安琪、中台灣公民行動陣線 許淑惠
主辦團體:
全面罷免協會、歐巴桑聯盟、台灣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中台灣公民行動陣線
聯名聲援團體:
好民文化行動協會、明道中學烏水陣線(學生團體陸續增加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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