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南榕同行─「我主張、我行動、我決定-中台灣鄭南榕殉道紀念」活動短講

2018年4 月08日

文/陳穗妮(好民文化行動協會執秘)
攝影/廖家瑞

在4月7號「言論自由日」前夕,由中台灣公民行動陣線等團體共同發起「我主張、我行動、我決定-中台灣鄭南榕殉道紀念」活動,為首次在中部舉辦的紀念活動,透過多位講者的發言,傳達行動抵抗威權的信念及台灣獨立的倡議,牽動中台灣公民們反思南榕前輩所謂「剩下的、我們該要努力的事」。

好民文化行動協會亦受邀擔任發言團體之一,由副執行長陳燕琪進行《與南榕同行》短講。講稿的撰寫,從二二八受難者家屬( 政治寡婦、政治孤兒女)的視角、女性的觀點出發,試想在經濟、心理、身份、孩子、婚姻、觀點、記憶上受到的衝擊,希望讓大眾都能理解「自由」「獨立」「言論自由」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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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宣講,讓大眾了解「鄭南榕為什麼自焚?」、「我們現在享有的言論自由得來不易」,也讓市民廣場上許多人都動容。《與南榕同行》短講影片及講稿內容如下:

昨天是清明節,照習俗會準備先人喜歡的食物去掃墓。

然而我禁不住會去想,1947年二二八事件中,李瑞漢、李瑞峰兄弟無端被捕前,李丘己妹煮好後熱過又冷冷後又熱的、到她2008年過世前,從來沒能在當時被吃上一口或放在墓前紀念的魷魚粥。

也會想到同時被抓也同樣行蹤不明的林連宗,照片裡坐在腿上,歪頭靠著他胸膛進行共讀的女兒林信貞。

想到32歲才得知父親阮朝日可能是因叛亂罪被處死的阮美姝,是如何在2016年過世前不停歇的追查二二八事件的面貌。

無墓可掃的苦澀與悲哀是怎樣的?

曾試圖阻止軍人在槍決現場開槍,拉著軍人的褲管,要求他們查明白,不要濫殺好人,結果被踢到一邊去的陳澄波次女-陳碧女。

親手幫已被行刑的父親推回脫臼的下巴,待斷氣後,再用手闔上父親不暝目雙眼的潘木枝十三歲的兒子-潘英三。

沿街追著運送犯人前往刑場的卡車跑,並喊著「爸爸,爸爸」的,盧鈵欽十二歲的大女兒的身影。

柯麟的女兒目睹頭部被打兩槍、肚子被刺一刀,手被鐵絲綁著,死後沒有覆蓋草蓆,任其曝曬著的父親的屍體。

張捷(陳澄波之妻)、劉鶯(柯麟之妻)、許素霞(潘木枝之妻)、林秀妹(盧鈵欽之妻)等二二八的寡婦孤兒女們,該如何在政府就是加害人的事實下,迎接經濟困頓與承擔飽受失去丈夫、失去父親的痛苦,還有持續的政治監控、求學、就業被排除的各種剝奪?

我們知道1907年的秋瑾,卻不知道1970年參與刺蔣案的黃晴美。

我們知道1911年林覺民給陳意映留下的《與妻訣別書》,知道他死後葬於黃花崗,是七十二烈士之一;卻不知道1953年因為叛亂案原來被軍法官判處15年徒刑的黃溫恭,在蔣介石大筆一揮下變成死刑,被執行槍決前留給楊清蓮的遺書,且槍決後,遺體沒有人收屍,就這樣草草掩埋在六張犁。

我們知道1912年武昌起義,卻不知道1970年發動武裝革命高喊台灣獨立的泰源事件。

我們知道1937年的南京大屠殺,卻不知道1947年二二八事件接著的三月屠殺。

我們知道1937年的四行倉庫、1949年的古寧頭戰役,卻不知道沒有榮民資格的臺灣兵也曾經參加國共內戰、古寧頭戰役、韓戰、八二三炮戰。

我們知道1943年的「開羅宣言」、知道1945年的「波茨坦宣言」,卻不知道1951年「舊金山和約」的「台灣地位未定論」。

我們知道1971年中共加入聯合國,卻不知道聯合國2758號決議,把蔣介石的代表從它在聯合國組織及其所屬一切機構中開除。

我們知道1974年余光中的〈鄉愁四韻〉,卻不知道1974年參加高砂義勇隊的阿美族臺籍日本兵史尼育唔已獨自在印尼摩羅泰島上的叢林存活三十年。

我們知道1979年的美麗島事件,卻不知道1980年的林宅血案、1981年的陳文成事件。

我們知道1987年解除戒嚴,卻不知道要等到1991年《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懲治判亂條例》廢止,以及1992年刑法一百條修正後,人民才能得到《憲法》所賦予的人權保障。

我們知道台灣戰後的經濟奇蹟,卻不知道「以農業發展工業」背後是搾取農糧、掠奪土地的資本主義遊戲。

我們知道2018年新北市長黨內初選勝選的侯友宜,卻不知道1989年他擔任中山警分局刑事組長時,負責在4月7日逮捕鄭南榕。

前面的這些,都是用來提醒各位,關於鄭南榕的三大主張,就是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二二八平反(轉型正義),以及台灣獨立建國。

今天,「人民有主張台灣獨立的自由。」,但是在1989年,有個人因公開主張台灣獨立,被國民政府以「涉嫌叛亂」拘提;為了捍衛「建國獨立的言論自由與思想自由」,他在4月7日選擇自焚殉道,他就是鄭南榕。

「二二八還說不夠嗎?」,「談自焚是要鼓勵自焚嗎?」,「管政治要做什麼?」為了釋放因為政治操弄而分裂的台灣社會,我們還是要不斷主張不斷決定不斷行動,直到加害者受處置、受害者得賠償、歷史記憶被保存為止,到同樣悲劇不再發生的那時、才能談和解、才能翻過傷痛的一頁進而共生。

在建國運動的過程中,我一直在思考台灣人的定義是什麼,我認為只要是認同台灣的族群,無論種族是閩南、客家、原住民、新住民,性別是男性、女性、LGBTQ,階級是有錢、窮困、高官、百姓,地方無論是台灣島、澎湖、蘭嶼、綠島,只要是能夠認同台灣做為一個國家的都是台灣人。

生活是議題的總和,最終都會回到我們怎麼看待自己,怎麼看待自己與人與土地與認同的關係。而在實踐中必然會有衝突和撕裂,痛苦時我想引也選擇自焚以示獨立建國決心的詹益樺的一段話「台灣社會上弱者在哪裡?他們被變成弱者是什麼原因?是什麼人造成?是什麼事情演變?⋯⋯我自訂一個方向:跌倒成為弱者的人,我站立那個地方扶啟(起)他。」

獻給過去遭受苦難的前輩們,以及持續為催生台灣為正常國家努力的人們。

在體制上建國、於精神上獨立,一直都是我們的事,每個人都能主張、每個人都能決定、每個人都能行動,因為我們是小國小民,也是好國好民。

延伸閱讀:
查某人的二二八
流麻溝十五號:綠島女生分隊及其他
薛化元:台灣民主化與解嚴 並非蔣經國貢獻
【民視台灣學堂】二戰後的台灣:從戒嚴到解嚴的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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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5/3(六) 14:00-16:00
地點:好民文化行動(台中市西區民權路53巷1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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