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大概是全台灣最爽的工作之一了。
議程上表定開會時間:十點。結果到場的議員只有兩位,市政府官員則是一個都沒有。
九點四十五分,我們在一樓大廳換證,警衛以一種習以為常的口吻說:「你們現在來也太早了吧。」對於開會總是不準時的情況,似乎見怪不怪。
相對於這幾年來大家開始關注國會議事的進行,地方議會相對顯得保守與封閉,身為公民的我們也該負一半的責任,我們沒有做好監督的工作,投票時也從不過問這些議員平時到底在議會有何表現。我不否認「選民服務」的重要性及不可或缺,然而選民服務不該也不能成為議會問政時怠惰散漫的理由。我想開會準時只是最基本平常的要求罷了。我不知道還有哪個工作可以遲到一、兩個小時,老闆還可以容忍無視?
正好即將進入五月報稅季,每每都會聽到納稅人在抱怨,為什麼要繳那麼多錢給政府,都不知道浪費到哪去了。那我們何不從身邊的議員開始監督起,別忘了他們的薪水就是人民辛苦的納稅錢。
順道一提,我離開議會時已經十一點,出席議員只有21位,出席率尚不到一半,所以還無法開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