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說明:時任中華民國總統府秘書長張羣,和中華民國總統府參軍長黎玉璽一級上將,呈給時任中華民國總統蔣介石的「泰源監獄犯劫械逃獄案處理經過」公文。其中可以看到蔣介石在公文最後直接批示,「應將此六犯(指江炳興等人)判刑槍決」。
圖片資料來源:維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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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上的今天——泰源事件紀念日】
1970年初,一度受到國民政府逮捕、又在釋放後備受監控的彭明敏教授,終於在友人的幫助下流亡海外,並發表〈台灣自救運動宣言〉,而與此同時,位於台東縣東河鄉的泰源監獄內,一場號召台灣獨立的革命起義,也正在悄悄點起了火苗。
這個計畫,由 江炳興、鄭金河、陳良、詹天增、鄭正成與謝東榮等六人規劃,他們打算奪槍越獄,釋放獄中同志,控制監獄,分發輕裝師武器,並聯合台籍士官兵與當地的原住民青年共計一百三十餘人,攻佔中廣的台東廣播電台,放送預錄好的〈台灣獨立宣言書〉,他們並希望奪取台東的軍艦,藉以發動全島性的武裝革命,推翻國民黨政府。
「台灣獨立了!把槍交出來!」02月08日,農曆年初三,趁著此時監獄戒備鬆散,衛兵換哨之際,江炳興突然這樣大吼,並且與衛兵搶奪槍枝,但由於未能立刻刺殺衛兵班長,使其仍有餘裕大聲呼求警告,導致獄中警備大幅提升,六個人無奈只得先攜帶武器,逃往山區,警備總部則下令封山搜索,將六人相繼逮捕。
除了鄭正成以外,江炳興、鄭金河、陳良、詹天增、謝東榮皆被判處死刑。值得留意的是,當時總統蔣介石在總統府秘書長張羣、參軍長黎玉璽呈報的「泰源監獄犯劫械逃獄案處理經過」公文中,以紅字批示:「如此重大叛亂案,豈可以集中綠島管理了事,應將此六犯判刑槍決。而賴張李等三犯,以警衛部隊士兵,而竟預聞逆謬不報,其罪難宥,應照法重處,勿誤。中正。」足以見得在白色恐怖的時代,獨裁者的個人意志,是可以高高凌駕在司法之上,寥寥數行筆跡,便輕易裁定了五個人的生死。
於是,1970年05月30日,江炳興等人從容就義,行刑前,鄭金河對證正成說道:「台灣如果沒有獨立,是我們這一代人的恥辱。」他們在槍決前拒絕注射麻醉,並慷慨激昂高喊「台灣獨立萬歲」。
而鄭正成之所以存活下來的原因,乃是在於江炳興等人希望仍有人可以為這段反抗中華民國政府的事蹟留下來做見證,因此他們都異口同聲地堅稱鄭正成只是被他們脅迫的人質,除此之外,無論遭受何等殘酷的刑求,他們也始終沒有抖出其他人,因此其他政治犯與當地的原住民,才因此沒有被連累。
泰源事件過後,國民黨政府決定將台灣的政治犯全部送往綠島關押,而泰源事件也成為台灣獨立運動中,一段壯烈的歷史。
當時,江炳興以「台灣獨立革命軍軍部」為署名,擬定的〈台灣獨立宣言書〉裡,有一段文字是這麼寫的:「台灣是屬於所有台灣人的台灣,我們決心不再受壓迫,我們決心不再被奴隸,我們決心不再使它重演被出賣的歷史醜運,這是台灣所有居民的願望,很顯然的,這島上乃是愛好和平與自由的人,停留的地方,亦是人們相率遷徙來此的原因,台灣在殘暴,貪污,無能的情形下,已經獨立二十多年,使我們充滿信心,只要我們具有建國的決心,則建國必成,只要我們具有保衛國家的決心,則國家必永久長存。」
這份手稿,以及江炳興後來寫給家人的遺書,此後便一直深鎖在國家檔案卷宗內,直到2012年,江炳興的父母已經去世,他的妹妹們才終於收到來自這位記憶模糊、卻一直銘刻在父母心中的哥哥的遺書,而〈台灣獨立宣言書〉也才終於重見天日。
2021年10月02日,促轉會宣布撤銷江炳興、鄭金河、詹天增、謝東榮、陳良等五人的叛亂罪名。其中,江炳興的妹妹——江月瑋女士的兒子代替泣不成聲的母親發言,他說,舅舅在大時代的洪流裡,用生命灌溉了自由,一直是家屬心中永遠的驕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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