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要把人當人看,讓每個人都可以很自由,每個自由的人才能聚集成強大的力量,這就是公民社會。」
【台中黨產在身邊】活動側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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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6號,不當黨產委員會舉行第163次委員會議決議,認定國民黨台中市黨部,台中市西屯區大墩段476地號土地,及5511建號建物,是國民黨不當取得財產的現存利益,應移轉為台中市政府所有。然而,許多民眾仍然對「不當黨產」有許多疑惑,講座剛開始,副研究員廖健凱便破題詢問:大家是從哪裡聽說「黨庫通國庫」這句話的呢?
事實上,口耳相傳、期刊論文、報紙雜誌、檔案資料,以上管道都是國庫通黨庫的來源,甚至可以說,黨庫通國庫是台灣威權統治時期,持續發生的狀態。1960年,曾為國民黨黨員的傅正於《自由中國》撰文〈國庫不是國民黨的私囊——從民社黨拒受宣傳補助費說到國民黨把國庫當作黨庫〉,彼時的國民黨甚至是直接將經費放在國家預算裡面,縱使在憲法頒布後,體制上已制止這件事的繼續發生,仍然沒有結束。
「但,也不是這樣就突然結束或持續不斷,而是轉為灰色的晦暗狀態。」
研究員仔細地闡述紀錄上每一項不合理的名目,以及書寫模糊的協款內容,許多內容在無明確法源依據下,正當性堪慮。從蔣中正至蔣經國時期都沒消失,只有比例和數額不斷變大。從西元1951年至1981年為止,最大宗之黨務經費財源即政府協款占85%以上,而黨費不到2%,黨營事業盈餘用於支出則不到4%。諸多不合理的數字,不禁令人納悶,國民黨究竟從國家拿了多少錢?我們得出一些非常驚人的數字:在還沒加乘物價指數、僅從紀錄金額去計算的情況下,光是民國41年至民國69年間,就高達77億!
覺得數字很龐大,難以想像嗎?以上描述僅針對動產的部分進行說明,講座下半場,王惟聖研究員即為我們帶來關於不動產的內容,從日產到公產,處處皆有免費成為黨產或強行佔有的痕跡,許多台灣目前現存建物,包含位於台中市西區民權路的台中市役所,過去長達三十幾年皆以前中國國民黨台中市黨部的名字進行活動。1948年,台中市參議會決議將台中市役所借予國民黨台中市黨部使用,後於1950年至1986年間,即未再有國民黨台中市黨部搬離台中市役所之記載,台中市黨部長期無償使用台中市役所建物達36年之久,明顯悖於公產管理法令之規定,實為占用。
過去,曾有一批日產,在模糊不清的條文下,變成國民黨的黨產,亦有一批公產,被政黨免費佔據,甚至直到今天,仍有部分不當黨產依然被國民黨使用中。近期國會擴權的相關法案,不免令人聯想到過去國民黨以黨國體制統治台灣時,忽視民主與憲政的正當性,講座最後,現場民眾向講者提問,究竟該怎麼做才能避免這種事情繼續發生?是否有任何對策?「對策其實很簡單,作為研究員,繼續做應該做的研究。而作為公民或NGO,大家都是一樣的答案,繼續做下去。」研究員表示根據過往媒體報導及口述,當初能讓國民黨黨部從台中市役所移開,其中也是因1980年代許多民眾結合社會力量及當時的黨外議員,身體力行去市役所發聲和包圍,使得當時的台中市黨部至少表面上願意讓步移出屬於台中市政府財產的市役所這個物理空間。
2016年7月25號,黨產條例三讀通過,而在2016年年底就已有針對黨產進行處分,能夠如此,是仰賴許多民間及學者的力量,幾十年打下的基礎,包含1990年代的學者及媒體雜誌、國會議員、接著的國家資產經營管利委員會的黨產處理小組、各界學者以及NGO等團體的努力,一一累積下來,是專業學者、媒體與公民社會的交互作用而成。王惟聖在講座最末下了結語:「別讓不好的事再次發生,這才是轉型正義最重要的事。」記住歷史,不斷發聲,儘管尚有許多須努力之處,也別氣餒,持續追討真相與公平,是民主世代的公民應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