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生自治組織的選舉參與及事務操作的背後,代表學生自我學習與實踐之間的自由空間有多少。歡迎台中市的高中職學生們一起來開講,說出對學生會的了解與感受,或實際參與學生會運作的經驗,也透過好民開講中三回合的流程,討論「中學生事務自治權益」議題與相關制度,在地方政府層級中能推動哪些更好的改變~
│開講日期│2018年7月17日(二)19:00-21:30
│開講地點│好民文化行動協會(台中市西區民權路53巷10號)
│報名方式│填寫線上報名,收到審核通知信並再次點選確認參加,即報名成功。
│備註│皆為免費活動,現場備有簡單的點心。
│主辦資訊│好民文化行動協會 04-2223-1523 service@ccat.tw
據《高級中等教育法》第 53 條:「高級中等學校應輔導學生成立由全校學生選舉產生之學生會及其他相關自治組織,並提供其必要協助,以增進學生在校學習效果及自治能力。學生為前項學生會當然會員。」
儘管目前台中市已有八成高中職學校設有學生自治單位(學生會、班聯會),但若詢問高中生們:
「學生會是什麼?能吃嗎?」
「學校可以不設置學生會嗎?」
「學生會是學務處的附屬單位嗎?」
「你知道你們學生會會長是誰?政見是什麼嗎?」
「每年四、五月間,你有去參加學生會長的選舉投票嗎?」
「學生會可以決定服儀規範、學生獎懲規範或社團章程設定規範嗎?」
又會獲得什麼樣的回答?
學生會對學生們的存在感及資訊傳達率較低、學生會選舉投票率低靡、學生會被同學們理解為「純粹是很會辦活動的單位」、學生會實際獨立自決的空間過小(最後裁決權回歸校方的假自治)等等,都是現已存在的問題。
中學生自治組織的選舉參與及事務操作的背後,代表學生自我學習與實踐之間的自由空間有多少。 歡迎台中市的高中職學生教師們,和關切主題的台中市民們,一起來開講! 說出對學生會的了解與感受,或實際參與學生會運作的經驗,也透過好民開講中三回合的流程,討論「中學生事務自治權益」議題與相關制度,在地方政府層級中能推動哪些更好的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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