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議題組讀書會:《轉型正義之路》第二章導讀

2024年11 月28日

《轉型正義之路》第二章|戰後臺灣白色恐怖受難者概況

資料整理:秘書處 嘉渝

你知道白色恐怖時期,總共有多少人遭到迫害嗎?由於有許多不知數目的秘密否決、逃亡過程死亡、拒絕被捕遭殺害等狀況,因此在計算白色恐怖時期遭迫害人數時,即使再怎麼核實計算,都會低於實際受害人數。​

最初出現關於白色恐怖受難者的資訊,來自1988年11月5日法務部檢察官陳守煌於立院答詢時給出:「非現役軍人的刑事案件,在戒嚴三十八年中共有二萬九千四百零七件之多。」魏廷朝則在《台灣人權報告書:一九四九-一九九六》寫道:「軍事法庭受理的案件有二萬九千四百零七件,受難者約達十四萬,然而,據司法院透露,政治檔案達六、七萬件,如以每案平均三人計算,受難人應當在二十萬人以上。」由於過去檔案公開十分有限,許多檔案可能已被銷毀,以上數據恐怕永遠是個謎。

目前常見的官方統計數據皆少於實際受害人數。各數據如下:

一、《清查戒嚴時期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專案報告》

2005年7月31日,由國防部奉命清查彙整各軍(總)司令部以及新店監獄的名冊。涵蓋時間為1945-1994,共計16,132人,其中9,280人有刑度,6,852人無罪或簽結、不起訴。(細目如圖2)

.名單不完整,名冊上諸多未被捕而無法入列或態度保守之檔案未納入。

.白恐研究者李禎洋認為其數目偏低,且不含司法系統的政治案件。

.確認為政治案件的辨識度高。

二、截至2014年3月8日由補償基金會統計,國家人權博物館清查,總受理案件。(細目如圖3)

.人權館以同一人為計算基準,10,067案當事人有重複,實則為8,848案。

.推測實際案件和受難人數遠高於申請補償之案件及人數。

三、白色恐怖綠島紀念園區(舊名:綠島人權文化園區)設立之紀念碑,截至2009,共計8296位受難者名單。(細目如圖3)

.李禎洋認為是目前最保守、辨識度最高的數據。

.數字未包括申請補償、不予補償、非叛亂、非匪諜的政治案件。

由於過去並沒有以政府力量推動轉型正義,導致許多民間人士以一己之力收集政治受難者名單、建立資料庫,較為人知的幾項資料如下:

一、《台灣浩劫──戰後政治案件及受難者電子資料庫》

.由張茂雄統計截至2011年7月,耗時十五年,目前資料庫名單多達13,419人。

.張茂雄曾因「臺灣獨立聯盟案」入獄五年。他在網頁下附了一行字:「希望使用本資料庫者,能懷謙卑及虔誠之心面對每一位受難者。」

二、陳英泰遺著

.陳英泰坐牢十二年(1928-2010)解嚴後自學電腦,經營「陳英泰部落格」。

.著述包羅廣泛,有如白色恐怖大字典。

.遺著共四冊:《回憶2、3、4》&《回憶別冊:政治案件人物一覽表》,收有836位政治受難者之簡表。

三、曹欽榮《自由遺產:台灣228.白恐紀念地故事》

.附錄一、白恐槍決部分名單(1,099名)

.附錄二、白恐域中死亡部分名單(54名)

.附錄三、1947-1992台灣政治案件簡表

.內容標記部分,謹對被疏漏受難者表示尊敬。

遭受白色恐怖侵擾的人,還包括被迫辦理自首、自新、自覺表白等情況,舉例高一生的長女高菊花,並沒有出現在上述任何數據裡,但他確實是白恐受難者,一直到取得自首證才免於騷擾。2021年5月由促轉會發布《任務推動及調查結果報告書》,是1950-1967十七年間的統計。(細目如圖5)​

以現有資訊來估算,白色恐怖判死刑的比例相當高,促轉會以「受裁判人」為基礎,計算出死刑判決的比例為13.12%,也就是說一百人中,便有超過十三人被處決。而其他高刑度受裁判人中,無期徒刑為1.92%;有期徒刑十五年以上4.84%;有期徒刑十年以上未滿十五年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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