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歷史上的今天】——1010江國慶日
江國慶,1975年10月10日生,由於誕生日剛好為中華民國國慶日,家長為他取名為「國慶」。
1996年9月12日,台北空軍作戰司令部發生了五歲女童遭強暴殺害案件。當時的司令中將陳肇敏命令總部組成「0912專案小組」,對人員實施測謊檢驗。而正好在空軍飛虎第629梯次服役的江國慶,因未通過測謊、現場遺留「疑似」江國慶精液的衛生紙,被送至禁閉室。
江國慶在禁閉室被「不具司法警察身份」的反情報隊偵訊。反情報隊人員為了搶功爭績效,不僅違法對江國慶實行連續37小時的疲勞審訊、強迫其觀看解剖錄影帶以及誘導詢問,甚至以電擊棒刑求江國慶,迫使他承認犯案寫下自白書。
而在案件尚未確定前,許榮洲同時間在偵訊時自白犯下本案,但國防部各級偵審單位當時並沒有選擇重新檢查證據,而是堅持定罪於江國慶身上。
即使江國慶在初審時喊冤、提出自己遭刑求逼供,仍被軍事法院判處死刑,並於1997年8月13日執行,得年21歲。
江國慶死後不滿一月,國防部隨即對本案相關偵辦人員給予獎章、記功大小不等的獎勵。上自空軍總司令,下至反情報隊員,總共獎勵24人。
2010年,由於監察院提出糾正而重啟調查,檢警專案小組發現案發現場的指紋與曾在空總服役的許榮洲吻合,前往追查後,許榮洲當時也坦承犯案。
2011年,軍事法庭改判江國慶無罪,然而江國慶已死,多年來為證明兒子清白奔波的江國慶父親江支安也已離世。
然而,本案後續被指認的許榮洲,則在2013年經高等法院二審後宣判「原判決撤銷,許榮洲無罪」。其理由是許榮洲的7次自白在取得過程有重大瑕疵且互相矛盾,例如在接受軍事檢察官黃瑞鵬訊問時,背部有遭人毆打傷痕;許榮洲不識字,因此許榮洲在押時由同舍在押者代筆自白書,無法確認是否為許的真意,而代筆者又拒絕作證,致自白書無證據能力。除此之外,自白內容多次矛盾,亦與法醫相驗及解剖鑑定之結果不符。以上情形,都讓自白的取得程序與憑信性均大為動搖。
不論是江國慶還是許榮洲,都在強調法院判決應以證據為重,嚴格遵守證據原則,依法不採有瑕疵之自白,在沒有明確證據可以定罪之前,應守住無罪推定原則的底線。
當前因為我們的司法並不完備,所以造成對人權及生命的輕視而發生的重大冤案,也如同江國慶母親所表示的「不要再有第二個江國慶」。讓我們一同記得,今天是江國慶日,有一個生命因為司法缺陷而殞落;同時今天也是世界反死刑日,不是哪個人或國家值得慶祝的生日。讓我們一起檢視現行司法制度,也請不要忘記,現在的台灣還有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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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江國慶案
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江國慶:當白花在墓塚上盛開,你已不在
自由時報
照片授權: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雙十紀念江國慶,默哀10分10秒~紀念江國慶37歲生日(2012/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