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人民請願遞案:人行地下道

2020年3 月27日

在好民請願運動第一年,透過審議討論所彙整的民意為基礎,送出七件人民請願案的階段性成果後,除了追蹤議會回覆情形,也持續投入不同的公共議題,發展討論的空間與請願的可能性。

2019年8月份,台中多個公民團體在台灣大道與美村路口地下道發起「撐香港連儂牆」行動,但遭臺中市政府建設局以未經事先申請為由,要求清除便利貼等牆上物。市府後續雖暫同意活動續辦,但從城市缺乏公共表意與對話空間,及地下道存封作業缺乏公眾參與機制的狀況,顯見地下道空間在市府政策中的邊陲及冷門的窘境,以及「公共空間落實公共化」推動的必要性。

對於人行地下道的通行環境優化與空間活化,2019年下半年進入審議討論階段,好民文化行動協會與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中辦公室、好溫度。台灣青年基金會、台灣基地協會、人本教育基金會中部辦公室、1095,文史工作室、全面罷免協會、綠川工坊、臺灣新移民協會等團體,共同邀集民眾展開審議民主會議,討論並彙整對「落實公共空間公共化」、「打造安心的通行環境」及「創造多元的空間想像」的共識,撰擬並遞送出以修改《臺中市公園園道綠地行道樹道路附屬設施認養維護辦法》及《臺中市陸橋地下道管理要點》為主要內容的人民請願案。

審視現行相關法規可見其並無公民或公民團體明確申請使用的途徑及格式,且地下道認養機制雖提供市民協力政府單位維護公共空間的方式,但保證金額度與相關辦法卻成為認養人的資格條件,形成公民參與公共空間的活化的門檻。行政機關用以維護公共設施的規定辦法,間接或直接弱化了立基於民主自由價值的社會活力,經此事件後,促發台中市民可共同思考現存人行地下道更多元利用的可能性。

另,經調查發現,台中市人行地下道目前僅美村路地下道一處受民間單位認養,顯見市府鼓勵認養風氣的推動成效不佳,而其它皆由市府建設局養工處各工程隊負責的轄內人行地下道,仍有照明不足、潮濕、危險、硬體設備老舊等疑慮,造成使用率低落。

在一對一的、經拜訪或經審議民主討論的階段中,除指出前述硬體環境維護缺失為使用率低之主因,亦有歇腳概念(地下道空間增設座椅、書報櫃、公車或旅遊資訊LED看板)及視覺優化(融合在地特色,如:南屯地區使用麻芛意象)等創意發想,更形成「公共空間應還權於民」、「應由公民參與空間活化」的共識。後於2019年11月20日舉辦綜合座談,除加入專家學者(張淑貞/勤益科技大學景觀系副教授兼系所主任、劉曜華/逢甲大學都市計畫與空間資訊學系副教授)的諮詢意見之外,也邀請公民及各團體齊聚一堂,深化討論、形成共識。

為使地下道成為市民及民間團體活用公共空間的實踐場域,以《臺中市公園園道綠地行道樹道路附屬設施認養維護辦法》及《臺中市陸橋地下道管理要點》兩法規修正草案為請願案主要內容,並於2020年3月19日臺中市議會第三屆第四次臨時會開議首日上午,在議會廣場舉辦記者會,遞送人民請願案(詳附件)。

 

﹝延伸閱讀﹞

(刊登於《溫度》第55期:皆有尾牙 Page4-6)

 

註1:並非所有參與審議討論之團體都有成為共同請願人。
註2:「團體審議階段意見彙整」、「專家學者諮詢建議」、「人民請願案內容」請參考附檔。

所屬好民審議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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