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1/13(二)的台中市長候選人公辦電視政見辯論會中,盧秀燕將勞工退休金新制提繳平均金額視為台中勞工的平均薪資,並說台中僅30,771元,低於高雄32,210元、台南31,669元與全國平均36,825元。
但是「勞退提繳金額低」≠「薪資所得低」
勞工退休金是雇主應給付勞工退休金的強制制度,勞退有舊制與新制,而她引的數據是2016年的勞退新制統計,那屬於勞退舊制的台中市勞工呢?
勞退新制又分為強制提繳、自願提繳。適用勞基法之勞工(含本國籍、外籍配偶、陸港澳地區配偶、永久居留之外國專業人才)為強制提繳。實際從事勞動之雇主、自營作業者、受委任工作者、不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勞工,則屬自願提繳。根據2017年05月16日的報導,勞工局長黃荷婷曾表示,台中市約有130萬工作人口,其中並非所有人均採勞退新制,加上許多自營作業者未提繳勞退,若單以新制計算勞退提繳平均金額不足以代表全台中勞工平均薪資所得。
可以拿勞退新制提繳平均金額,來討論勞工退休生活,但用來討論台中薪資到底低不低,並不適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