側記「李明哲事件巡迴演講─講師培訓」

2017年10 月21日

2017/10/15在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中辦公室,舉辦李明哲事件巡迴講師培訓。

由台灣人權促進會邱伊翎秘書長談李明哲事件大事記、牛津大學法學博士候選人宋承恩談管轄權問題、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執行長黃怡碧談聯合國特別人權機制、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蕭逸民律師探討境外NGO法及顛覆國家政權罪。 李明哲案不是第一個案例,如人權教育NGO工作者Peter Dahlin、台商鄧智鴻、多年前的鍾鼎邦案。

李明哲案受世界許多國家關注其涉及人權的爭議,反而在台灣卻顯得一片冷漠,直至「中國式的直播」(9:00-17:00的開庭只釋出4段15分鐘影片)播出後,才引起較多民眾提高關注。甚至有民眾批評李凈瑜行動太過高調,其實,鍾鼎邦先生曾表示認同外界採高調做法,認為自己能回到台灣是因為全民的聲援。

管轄權是國家的事,事涉主權,處理外國人在本國犯罪、本國人在外國犯罪問題。應檢視李明哲案的罪名及可罰性為何?在其他國家屬於「誹謗罪」的內容,在中國卻成了「顛覆國家政權罪」。而該案屬台灣人在台灣執行的行動,中國若以刑法判之則不符國際人權標準,且地點不在其管轄權範圍。

再者,李案除了從法律面切入,也已涉及政治面。海基會、陸委會、法務部沒有發揮其功能,我們明明繳稅給政府、投票選出我們的總統,面對李案、面對「顛覆國家政權」罪名的消極表態,將間接產生削弱主權的危險性。

培訓尾聲,學員分組討論未來教學的切入點,包括帶領民眾研讀判決書、列舉成功聲援的案例(如:709律師案),讓民眾感到議題與自身的連結性,提升人權意識及敏銳度。搭配台灣人權促進會推動的連署、更換臉書大頭貼、李明哲透明小卡tag、講師培訓、巡迴演講等活動,全民串連,進而督促台灣政府表態。

好民推薦

在上週五3/20的《轉型正義之路》讀書會現場,發生了一個溫暖的小插曲。

我們的志工意菁,將她翻閱多次的《轉型正義之路》送給了現場的參與者。她笑著說:「這本書我讀了好幾遍,收穫很多,希望能讓更多人讀到它!」

意菁是這屆志工中很特別的存在。

過去, 自由路上藝術節的志工多半是高中生、大學生,或是剛入職場的年輕人。但意菁代表了另一群台灣人的縮影:那些在「國立編譯館」版本中長大,卻在多年後重新尋找島嶼真相的人。

這半年來,意菁穿梭在讀書會、志工培訓與聚會中。

她坦言,以前總覺得歷史離自己很遠,直到真正投入才發現,原來二二八與白色恐怖截然不同,原來這片土地曾有過這麼多被消音的故事。

我們都曾因為不同的原因「失憶」。從前不許談論,久而久之,大家習慣了遺忘。

但意菁用行動告訴我們,補修歷史這門課,從來沒有年齡限制。

在自由路上藝術節,不同世代的志工聚在一起:有人負責主持、有人規劃展覽、有人拿起鏡頭、有人在街頭導覽。我們正在做的,是透過集體的行動,把斷掉的記憶接回來。

這是一場跨越世代的文化工程,而我們需要您的支持。

自由路上藝術節邁入第八年,我們始終堅持民間由下而上的力量,守護這份最真實、不被噤聲的敘事。目前募資進度尚未達標,我們誠摯邀請您成為這場「歷史補課」的後盾。

您的支持,能讓更多像意菁這樣的夥伴,擁有對話與學習的空間;讓台灣的故事,能真正在不同世代之間,流傳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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